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于服务成效突出的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将在政策和资源支持上给予进一步倾斜。对于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获得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资格,或者利用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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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