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三章 申报和遴选

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包括:

(一) 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

(二) 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发展规划;

(三)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明;

(四)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五) 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六) 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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