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十条第三章 申报和遴选第十条高校是申报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主体。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