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八条第三章 能力验证结果处理与使用第十八条对于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公布机构名单,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加大对其抽查概率。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