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条
第二章 能力验证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积极实施人员比对、设备比对、留样再测等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并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应能力验证活动,以保证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独立完成能力验证物品(样品)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真实、客观地报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及相关原始记录,不得私下比对串通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能力验证数据、结果。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