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六十一条
第九章 会计报表
第六十一条
报送期限 各部门的各种会计报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季报在季度终了后7天内报达(有京外所属单位的可延至10天)。 年报在年度终了后40天内报达。 报表的格式及编制说明按主管部门要求办理。
- 制定机关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会计报表
报送期限 各部门的各种会计报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季报在季度终了后7天内报达(有京外所属单位的可延至10天)。 年报在年度终了后40天内报达。 报表的格式及编制说明按主管部门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