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第八章 会计业务处理 / 第四节 往来款项的核算第五十三条账户设置 各部门应设置“暂存款”、“暂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总账账户。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