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会计业务处理 / 第三节 支出的核算

第四十九条

各部门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或计划办理支出,不得办理无预算或无计划的支出,对手续不全、凭证不实、不符合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开支,应拒绝报销。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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