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第八章 会计业务处理 / 第三节 支出的核算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或计划办理支出,不得办理无预算或无计划的支出,对手续不全、凭证不实、不符合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开支,应拒绝报销。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