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会计业务处理 / 第二节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四十六条
账务处理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二)现金送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三)购买有价证券 借:有价证券 贷:银行存款 (四)兑现有价证券 借:银行存款 贷:有价证券(本金) 贷:其他收入(利息) (五)购入大宗、需要库存的材料 借:库存材料 贷:银行存款
- 制定机关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会计业务处理 / 第二节 货币资金的核算
账务处理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二)现金送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三)购买有价证券 借:有价证券 贷:银行存款 (四)兑现有价证券 借:银行存款 贷:有价证券(本金) 贷:其他收入(利息) (五)购入大宗、需要库存的材料 借:库存材料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