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十四条第七章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薄第三十四条凭证保管 各部门的会计凭证必须按照编号顺序,及时装订成册,不得散乱丢失。会计凭证的保管年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