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其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