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十七条

第四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第十七条

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即本期发生的收支,不论本期是否受益,均作为本期的收入或支出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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