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
进出口银行应当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确定部门、岗位的职责及权限,明确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岗位和不相容岗位。实行重要岗位轮岗或强制休假制度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原则上不相容岗位人员之间不得轮岗,形成相互制约的岗位安排。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内部控制
进出口银行应当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确定部门、岗位的职责及权限,明确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岗位和不相容岗位。实行重要岗位轮岗或强制休假制度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原则上不相容岗位人员之间不得轮岗,形成相互制约的岗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