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七章 条件保障第二十六条举办非学历教育需符合场地、消防、食品、卫生、网络信息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