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五章 教学管理

第十八条

高校要加强非学历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健全开发使用标准、程序和审核评价机制。鼓励高校组织优秀师资开发高水平非学历教育教学资源。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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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