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