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列入决定所依据的责令限期支付工资文书被依法撤销的,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撤销列入决定。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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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