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对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