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组织

第十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救援预案;要建立数支救灾医疗队,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见附件),由医疗队所在单位保管,定期更换。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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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