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监考规则
第三十六条
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考试开始前9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管理机、考试服务器和考试机是否正常运行; (二)考试开始前6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务相关表格和草稿纸; (三)考试开始前40分钟,组织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要求应试人员本人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签名并拍照。对没有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的应试人员,不得允许其进入考场; (四)考试开始前10分钟,向应试人员宣读或者播放应试人员考场守则; (五)考试开始前5分钟,提醒应试人员登录考试界面、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向应试人员发放草稿纸,做好考试准备; (六)考试开始时,准时点击考场管理机上的“开始考试”按钮。
- 制定机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