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考场规则

第三十条

应试人员入座后,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考试结束前,应试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的,应当由监考人员陪同,返回考场时应当重新接受身份查验。 应试人员因突发疾病不能继续考试的,应当立即停止考试,离开考场。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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