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报批,申请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办理用地许可手续,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交付固定资产。

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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