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直属单位是建设项目的法人,承担申请立项、筹措建设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工程建设和验收、办理交付固定资产和项目的使用等管理责任。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采用先进可靠技术,节能降耗;有效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直属单位法人代表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建设内容、标准、质量、投资、工期、安全、廉政等负有首要责任。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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