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财务司是基本建设业务管理部门,代表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核、审批、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的编报和下达等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