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四章 项目设计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确立以后,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内容编制设计任务书,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项目设计。项目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