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第五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满足公司运营、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需要。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相关资金或者资产必须列入符合规定的本单位会计账簿。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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