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第四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监控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保持经营运作合法、合规,保持公司内部监控健全、有效。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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