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变更、解散第二十六条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内容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换领《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