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变更、解散第二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办理。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