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市场监管总局 卫生健康委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