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十九条

第三章 水上交通管制

第十九条

客渡船、车渡船、车客渡船每日22时至次日5时禁止航行。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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