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通航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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