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六条股票不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内容比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