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人、公众公司控制权及持股比例计算等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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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