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慈善组织应当加强对募得捐赠财产的管理,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和募捐方案使用捐赠财产。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召开理事会进行审议,报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