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