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章 调整第二十五条当年8月底前已完成所分配的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且将海关签章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第一联(收货人办理海关手续联)原件交原发证机构的最终用户,可申请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