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六章 调整

第二十三条

持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无法将已申领到的全部配额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合同无法完成,须在9月15日前将无法完成的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机构。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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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