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第五章 执行
第十九条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实行一证多批制,即最终用户需分多批进口的,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可多次办理通关手续。最终用户须如实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最终用户进口填写栏”,填满后,需持该证到原发证机构换领未办理通关部分的配额证。 散装货物每批次进口溢装量不得超过该批次的5%。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执行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实行一证多批制,即最终用户需分多批进口的,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可多次办理通关手续。最终用户须如实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最终用户进口填写栏”,填满后,需持该证到原发证机构换领未办理通关部分的配额证。 散装货物每批次进口溢装量不得超过该批次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