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