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利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防止歪曲与滥用。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