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境内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保证、抵押或质押方式向非居民提供的担保。 对外担保形成的潜在对外偿还义务为或有外债。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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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