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