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外债监管第四十六条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债的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外债统计数据。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