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外债资金使用第二十四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中长期国外优惠贷款重点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