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外债资金使用

第二十四条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中长期国外优惠贷款重点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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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