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九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