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七章 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电信管理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以向有关电信管理机构举报。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