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六章 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撤销、吊销和注销
第三十条
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终止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电信管理机构确定的电信行业管理总体布局; (二)有可行的用户妥善处理方案并已妥善处理用户善后问题。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撤销、吊销和注销
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终止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电信管理机构确定的电信行业管理总体布局; (二)有可行的用户妥善处理方案并已妥善处理用户善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