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