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第十五条

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的公司其他人员凭委托书领取。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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